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職稱改革出高招。作為2012年底“在中小學設置正高級職稱”改革的重要內容,近期,福建省首批25名中小學教師被評為“教授”,職稱等級上和大學教授相同。(1月2日東南網)
  從辭源來講,國外“教授”多從“professor”一詞而來,表示在高等學府擔任教職的人;我國則在漢、唐時代“太學”里設有博士,用來教育學生,經宋代演進,在宗學,律學,醫學,武學等專業都設有教授,以稱呼教師。可見,“教授”基本是大學教師的專利,成為教授不僅是知識淵博的象徵,也會得到社會各方的尊敬和熱捧。而中小學教師成“教授”,好像顛覆了傳統觀念,他們擔得起“教授’這種頭銜嗎?仔細探究,中小學教師成“教授”,既符合“教授”一詞的本意,又將促進基礎教育的發展,無疑是基礎教育的“春天”。
  “professor”的同源詞“profession”有“職業”“專業”的意思;“professional”則有“專業的”“職業的”之意。這也是我們尊敬教授的重要原因,即教授們通常都學識淵博,在某領域造詣頗深。從這個角度來說,“三百六十行,行行有‘教授’”,只要做到專而精。中小學教師中也不乏一些從教多年,在相關教育領域有自己獨到見解的佼佼者,他們完全可以做到“很專業”“很職業”,以“教授”稱呼他們一點不為過。
  從考核導向來看,這次評選符合中小學“教授”標準。福建在評選中小學“教授”時“重師德、重能力、重業績、重貢獻”,這是對中小學教師很高的要求。在當前中小學教育環境複雜、條件艱苦的情況下,一名優秀的中小學教師,不能僅滿足於簡單教育,而要用自己的德行感化學生,以自己的能力為基礎教育多培養優秀的學生,為我國的人才培養多做貢獻。可見,此次的評選標準,符合教育規律,也在促進卓越教師的出現。
  從考核結果來看,“教授”是對中小學教師的最大褒獎。過去中小學教師升為副教授就到達職稱的頂峰,一些教師從此失去奮鬥的動力,既不利於自身能力的提高,也不利於我國基礎教育辦學水平的提升。給予優秀中小學教師以“教授”職稱,是對廣大中小學教師的最高榮譽,讓教師們不再擔心成績沒有得到肯定,付出得不到回報,而是告訴他們,貢獻分大小,但貢獻無止境,從而激發他們的積極性,提高中小學教師隊伍的活力和我國基礎教育的整體水平。
  可見,無論是從辭源、考核依據還是考核結果角度看,中小學教師被評為“教授”,讓“教授”走下高等教育的“神壇”,既符合教師專業化的需要,是對基礎教育階段優秀教師的鼓勵和肯定,也是對優秀教師培育的正確引導,將讓我國基礎教育質量得以提升。因此,這種改革值得在全國推廣。
  文/肖綱領  (原標題:教授下“神壇”是基礎教育“利好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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